桃源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桃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桃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桃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桃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桃源县林业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桃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较大调整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林业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研究制定全县林业政策调整和重大改革的方案及重要举措;编制或调整全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较大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
(四)国有林场的改革和经营方案。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附件2
桃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一)以一般程序办结的全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二)与行政处罚案件相关的行政强制。
(三)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和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许可。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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