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统计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队、中心、组: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文件要求,现将《桃源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桃源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桃源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
2、涉及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和执行情况;
3、涉及大宗商品和大额服务的采购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的处置情况;
4、涉及干部职工分工安排以及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5、制定普查及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6、制定和修订规范性文件;
7、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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