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一)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 年9月20日至9月28日止
2.举报电话:0736-6601323 联系人:刘泽林
姓 名 | 廖福书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2年5月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 址 | 桃源县枫树乡牛场村七组07003号 | |||||
致残时间 | 1973年1月至1978年4月 | |||||
致残地点 | 88707部队 | |||||
致残原因 | 在88707部队服役期间,因从事国防施工接触粉尘致肺部残。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4级 | |||
残疾情况 | 1973年1月至1978年4月,在88707部队服役期间,因从事国防施工接触粉尘,致肺部残(一期矽肺) | |||||
体检结论 | 经市职防所鉴定为尘肺Ⅱ期,市康复医院对其出具的伤残等级结论为4级。符合调整伤残等级。 |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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