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二)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 年9月20日至9月28日止
2.举报电话:0736-6601323 联系人:刘泽林
姓 名 | 张成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2001年11月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 址 | 桃源县青林乡龙潭桥村9组022号 | |||||
致残时间 | 2021年4月4日 | |||||
致残地点 | 66429部队足球场操场 | |||||
致残原因 | 在66429部队足球场操场,在球类训练和耐力跑训练中造成左踝外侧韧带损伤术后。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10级 | |||
残疾情况 | 2021年4月4日在66429部队足球场操场,在球类训练和耐力跑训练中造成左踝外侧韧带损伤术后。 | |||||
体检结论 | 2021年12月,经市康复医院对伤残部位进行医学鉴定,结论为10级。符合抚恤转移条件。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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