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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收款清理工作的公示

来源: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1 16:43 【字体: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移交税务之前,有部分单位、个人缴费、退费无法确认或无法联系,财务将这部分款项做“暂收款”处理。现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社险〔2023〕36号)文件精神,请下列单位或人员前来社保中心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明细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公示期满后未来我中心处理的,我中心将《关于开展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2023〕36号)文件精神进行清理(咨询电话:0736-6508101)

     附件:桃源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收款公示明细.doc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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