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3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常德市桃源县东部,园区代码S439095,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及新能源,特色产业为智能制造,核准范围面积9.23K㎡。2011年11月,原桃源工业园管委会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桃源县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2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为省级工业集中区,将漳江片区、陬市片区、盘塘片区合并为桃源县工业集中区。2013年,桃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桃源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9月,常德市政府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桃源县工业集中区开展调区扩区前期工作进行了请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桃源工业集中区开展调区扩区前期工作的函》(湘发改函〔2017〕406号)批复:桃源县工业集中区符合《湖南省开发区调区和扩区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1〕15号)相关标准,同意常德市启动桃源县工业集中区调区扩区程序。2017年,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桃源县工业集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1月完成《桃源县工业集中区调区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3月,获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函〔2018〕5号)。2023年8月,委托湖南龙舞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月15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4〕8号)。
漳江片区主要以电子信息及新能源产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等为重点发展方向。园区核准面积493.72公顷(4.93K㎡)。目前用地类型主要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居住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陬市片区主要以智能制造产业(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现状面积284.06公顷(2.84K㎡)。目前用地类型主要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包括商业用地、居住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及绿地。盘塘片区主要以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现状面积145.52公顷(1.45K㎡)。目前用地类型主要为三类工业用地,同时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居住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及绿地。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2023年全年GDP约为 147.2155亿元。截止2023年底,入园企业数量 103 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 106 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1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 4 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 62 个,已完成环评登记手续的企业 14 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 5 个,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企业有 27个。园区内需要完成环保验收手续的共 62 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 62 个,无需验收 41 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 5 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 18 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 0 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 103 个,无需办理企业数量 0 个。
根据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桃源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121号),桃源工业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期2022年):化学需氧量 941.8 t/a,氨氮 125.5 t/a,二氧化硫 9452.3 t/a,氮氧化物 4655.6 t/a,2023年度园区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环评批复量。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湘环评函〔2018〕5号批复落实情况
表 2-1 湘环评函〔2018〕5号批复落实情况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执行情况 | 落实 情况 |
1 | 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各园区规划功能布局,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减少相互干扰。按规划环评建议取消拟调入地块中的医疗保健和居住用地功能,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划入农林产品加工产业区;拟调入地块南部边界外至马陬河之间的区域作为环境生态空间缓冲带管控,不得用于房地产。 | 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减少相互干扰。按规划环评建议取消了拟调入地块中的医疗保健和居住用地功能,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划入农林产品加工产业区;拟调入地块南部边界外至马陬河之间的区域作为环境生态空间缓冲带管控,未用于房地产。 | 已落实 |
2 | 严格执行落实调区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条件和负面发展清单,在规划区规划期内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事项时须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环境制约因素和准入限制及禁止要求,结合后续开展的“三线一单”划定工作,进一步明确桃源工业集中区“一区三园”负面发展清单。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项目准入把关,并督促入园企业全面执行环评制度并落实“三同时”监管要求,陬市工业园位于市镇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所依托的陬市镇污水处理厂(2013年批复)尾水进入2014年设立国家级黄颓鱼黄尾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园区总体应限制水型、气型污染企业准入,除规划入园的桃源杰新纺织有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外,不得引进其他耗水量大和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按报告书和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对已入园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其中陬市工业园内现有的建材企业禁止扩大产能,并逐步退出;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保障企业达标排放和园区重量控制要求落实。 | 严格执行了调区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条件和负面发展清单,并结合“三线一单”划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项目准入把关,并督促入园企业全面执行环评制度并落实“三同时”监管要求,陬市工业园总体限制了水型、气型污染企业准入,桃源杰新纺织有限公司未搬迁入园,未引进其他耗水量大和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陬市工业园内现有的建材企业未扩大产能,并逐步退出;目前工业集中区工程范围内环评批复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在总量控制范围以内。 | 已落实 |
3 |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做好调区地块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桃源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出具的《关于陬市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专管建设及相关环保纠纷调处问题的承诺函》落实陬市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的整改,尾水排放设专管排入沅江;污水处理厂排水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在区域排水管网连通及污水处理厂整改提标工作未完成前,陬市园区内限制引进和建设涉废水排放的企业。桃源杰新纺织有限公司退城入陬市工业园后应自建厂内污水站,出水水质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和修改单规定的相关要求后方可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区域接纳印染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应结合区域黑臭水体治理、排污口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水生生态敏感区的影响等方面经充分论证后方可接管。 | 园区实施了雨污分流;区内排污管网与道路工程基本同步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均稳定达标。2023年未在陬市片区新引进和建设涉废水排放的企业。 | 已落实 |
4 | 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严禁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建立园区清洁生产考核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物流企业的扬尘控制,入区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配套服务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 盘塘片区、漳江片区、陬市片区目前均已经实现天然气集中供应,相关企业已完成燃气锅炉改造。建立了园区清洁生产考核机制,加强了企业管理,各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了物流企业的扬尘控制 | 已落实 |
5 | 做好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园区固体废物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了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了清洁生产,减少了固体废物产生量;对固体废物进行了资源化处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未造成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6 | 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体系建设。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覆盖面广的可视化监控系统,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信息库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能力。 | 园区设立了环保站,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了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工业集中区企业没有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 | 已落实 |
7 |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具体项目建设应先期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拆迁后方可正式投产。 |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了拆迁户生产生活安置措施,没有因拆迁安置引起次生环境问题发生。 | 已落实 |
8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禁占用山体进行工业开发,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 | 园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要求。未占用山体进行工业开发,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了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保护了生态环境。 | 已落实 |
2.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2023年度,园区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要求,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园区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园区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达标,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表2-2。
表2-2 原环评监测方案要求及落实情况
环境空气监测工作内容
分园名称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落实 情况 |
漳江片区 | 环境 空气 | 漳江片区上风向1000m、漳江工业园园区下风1000m |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二甲苯 | 每半年一次,每次3-5天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陬市片区 | 陬市片区安置区、桃源第三中学、陬市中学 |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VOC、臭气浓度 | 每半年一次,每次3-5天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
盘塘片区 | 盘塘片区上1000m、盘塘片区下风向1000m |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氟化物 | 每半年一次,每次3-5天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水环境监测工作内容
分园名称 | 水质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 频次 | 落实 情况 |
漳江片区 | 地表水 | 漳江片区污水入沅江口上游500m | pH、DO、CODcr、BOD5、TP、氨氮、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铅、砷、汞、镉、六价铬、镍、铜、锌、二甲苯、硫化物、挥发酚、氯化物、硝酸盐 | 每季度一次,每次3天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漳江片区污水入沅江口下游3000m | |||||
陬市片区 | 地表水 | 陬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陬溪河上游300m、陬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陬溪河下游500m、马陬河马井电排入口上游500m、东风电排入沅江口下游1000m、马陬河入沅江口下游1000m | pH、DO、CODcr、BOD5、TP、氨氮、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铅、砷、汞、镉、六价铬、镍、铜、锌、二甲苯、硫化物、挥发酚 | 每季度一次,每次3天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地下水 | 长乐村水井(调区外西侧)、高湾村(调区外东侧) |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硝酸盐、铁、锰、镉、铬、铅、汞、铜、锌 | 每半年一次 | ||
盘塘片区 | 地表水 | 盘塘片区污水入花树溪口 | pH、DO、CODcr、BOD5、TP、氨氮、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铅、砷、汞、镉、六价铬、镍、铜、锌、硫化物、挥发酚 | 每季度一次,每次3天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花树溪入马陬河口上游500m、下游3000m各设1监测断面 |
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内容
分园名称 | 类别 | 监测点位名称 | 监测项目 | 频次 | 落实情况 | |
漳江片区 | 噪声 | 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每半年一次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
陬市片区 | 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每半年一次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
盘塘片区 | 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每半年一次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内容
分园名称 | 类别 | 监测点位名称 | 监测项目 | 频次 | 落实情况 | |
陬市片区 | 土壤 | 陬市片区园区周边 | PH、铅、镉、砷、汞、总铬、铜、锌、镍 | 每年一次 | 已落实各项监测均达标 |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2023年,桃源高新区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的要求,推进和落实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划衔接:桃源高新区以“三线一单”的要求为基准,与园区的各项规划进行比较,对原有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继续严格执行,对原有规划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按照“三线一单”的要求执行,从园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上充分运用“三线一单”工作成果。
制度衔接:桃源高新区将“三线一单”与园区规划环评准入清单的要求有机结合,确立了园区企业环保引进制度,为园区招商引资提供了方向。
管控要求:桃源高新区严格按照“三线一单”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对园区企业能耗、水耗、土地使用进行管控,2023年各项指数均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桃源高新区“三线一单”成果具体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3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成果具体落实情况表 | ||
管控 维度 | 管控要求 | 落实情况 |
空间布局约束 | (1.1)漳江片区:限制重气型污染源项目准入。禁止新建印染生产项目,不得引进线路板制造项目。 | 限制重气型污染源项目准入。未引进印染企业,未引进线路板项目。 |
(1.2)陬市片区:限制排水量大的企业、电镀企业入园;总体应限制水型、气型污染企业准入,不得引进耗水量大和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原预留给杰新纺织的293亩二类工业用地作为农林产品加工的一类工业企业用地,禁止其他纺织企业入园。陬市工业园内现有的建材企业禁止扩大产能,并逐步退出。 | 未引进耗水量大和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限制气型污染企业准入。杰新纺织已迁出,未引进其他纺织企业。陬市工业园内现有的建材企业禁止扩大产能。 | |
(1.3)盘塘片区:居民安置全部依托盘塘镇区解决,园区内不得另设居住区;在生产区周围建设生态隔离绿化带,以在生产区与周围自然农田生态系统中间形成缓冲带。 | 生产区周围建设生态隔离绿化带,以在生产区与周围自然农田生态系统中间形成缓冲带。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漳江片区:漳江片区污水进入桃源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胜利渠再进入沅江;漳江创业园内雨水排入胜利渠,最终排入延溪河。 陬市片区:陬市片区污水进入陬市镇污水处理厂,其尾水排放设专管排入沅江。在区域排水管网连通及污水处理厂整改提标工作未完成前,限制引进和建设涉废水排放的企业。雨水根据地势条件排入陬溪河,最终排入沅江。 盘塘片区:通过晟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花树桥溪后经马陬河排入沅江。雨水经花树桥溪最终排入马陬河。 | 陬市片区污水进入陬市镇污水处理厂,其尾水排放设至陬溪。 |
(2.2)废气: (2.2.1)落实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物流企业的扬尘控制,入区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釆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2.2)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加快推进工业涂装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 落实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
(2.3)园区内纺织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锅炉大气污染物均满足特别排放限值。 | |
(2.4)固废:做好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入驻企业签订均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按要求处理固体废物。 | |
环境风险管控 | (3.1)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三个园区)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落实开发区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大部分都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 已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落实的土地开发前的各项环保管理工作,同时重点管控园区内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生产活动。 | |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防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 | 园区内无农用地,无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制革等行业企业。 | |
资源开发率要求 | (4.1)能源: (4.1.1)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陬市园区严禁新建燃煤锅炉。 (4.1.2)2020年,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为21.08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为0.328标煤/万元(等价值);202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为29.89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85标煤/万元(等价值)。区域十四五期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为8.81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下降13%。煤炭消费总量为0万吨,增量控制在0万吨。 | 园区无燃煤锅炉,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2020年,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07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为0.328标煤/万元。 |
(4.2)水资源: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用水量,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到2020年桃源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达到5.56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0%和27.8%。 | 园区内企业积极开展中水回用改造工作,园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符合要求。 | |
(4.3)土地资源:推进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控制开发园区新增用地规模。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入园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元/亩。 |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开展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控制开发园区新增用地规模。 |
(三)水环境管理
漳江片区依托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0m³/d,实际建设规模10000m3/d,2023年实际处理规模7826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 改良氧化沟工艺 ,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陬市片区依托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陬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0m³/d,实际建设规模10000m3/d,2023年实际处理规模7173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氧化沟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盘塘片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晟通集团常德分公司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400m³/d,2023年实际处理规模71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MBR膜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16个,根据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可知,园区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883.83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03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4.7708t/a,氨氮2.7878t/a。园区不涉及排放一类污染物的企业。
园区共3个入河排污口,分别为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陬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盘塘片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原创元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3个入河排污口都已进行入河排污口论证。2019年9月,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取得《桃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桃源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批复》;2022年12月,陬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取得《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关于桃源县陬市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2022年9月,盘塘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原创元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取得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关于创元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 高湾 ,水功能区划 III 类,根据环保部门对于断面的日常监测数据可知,该断面监测达标率 100 %。园区内没有“双源”地下水。园区未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34 个,根据企业自行监测和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110.023368 t/a,氮氧化物155.06915 t/a,VOCs 15.87222 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建成空气小微站3个:陬市片区空气质量小微站、盘塘片区空气质量小微站、漳江片区空气质量小微站。监测因子8项为PM10、PM2.5、SO2、NO2、CO、O3、温度、湿度。2023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了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 倍。园区未涉及污染地块。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3个,产生量113932.1284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0691.0584 t/a,自行处置 2.13 t/a,外委处置 62076.94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36 个,产生量 15551.577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15462.143 t/a,上一年度企业贮存危废暂存间未转移量 0.013 t/a。园区未建设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桃源高新区内不涉及尾矿库。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20 件,已完成整改 20 件,完成率 100 %。2023年度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八)园区信用评价
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园区自评分为10分,属于环保合格园区,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2-4 桃源高新区环保信用评分表
序号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1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1 | 0 | |
2 |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 -1 | 0 | |
3 |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 -1 | 0 | |
4 |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 -1 | 0 | |
5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 -2 | 0 | |
6 |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 -1 | 0 | |
7 |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 -1 | 0 | |
8 |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 -1 | 0 | |
9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2 | 0 | |
10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1 | 0 | |
11 |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或由于产业园区原因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 -1 | ||
12 | 产业园区建成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 | +1 | +1 | |
13 |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1 | 0 | |
14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设施和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 -2 | -0.5 | |
15 |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 -2 | 0 | |
16 |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 -4 | 0 | |
17 |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直接评为环保风险园区 | 0 | |
18 | 产业园区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10%。 | +1 | 0 | |
19 |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 +2 | +0.5 | |
20 |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 -1 | 0 | |
21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 -1 | 0 | |
22 |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 -1 | 0 | |
23 |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 +1 | 0 | |
得分:10(初始分值9分) | 等级 | 合格 |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1.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底,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聘请了湖南龙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园区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单位,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以及《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要求,在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调度下,第三方治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开展园区企业、管网、周边环境整体情况全面排查;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效能评估,评判企业环保措施的可靠性及环保数据的真实性,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企业生产、排污管理清单化和数据化管理机制;对企业各类环保手续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完善“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环保档案资料,形成完整环保资料档案库;编制园区年度自评估环境报告、信用评价报告,递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初步建立园区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实现实时环境预警;完成园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河流断面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监测,并出具报告;协助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保障园区环境安全;开展入园企业及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常态化巡查、协助园区进行大气专项巡查。建立园区排污许可体系;负责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及环保培训宣传;建立企业废气集中管控体系及处理设施效果评估;建立企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管控体系;开展环评报告审查。
2.第三方治理服务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第三方治理单位入驻园区后,对园区企业排污现状、市政管网现状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及整改问题如下:
(1)龙行天下厂区宿舍楼生活污水错接排放进入园区雨水管网;迪文科技生活污水错接排放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园区外的桃源水果市场生活污水排放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大华机械厂区未进行雨污分流,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已完成整改。
(2)园区部分企业未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整改。
(3)园区部分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不规范。已完成整改。
(4)桃花鸭食品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高,废水时有未达到预处理标准情况。已完成整改。
(5)桃花鸭食品、津山口福食品、桃源辣妹子食品污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完善、用水情况未建立台账、废水自行监测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6)盘塘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审批问题。已完成整改。
(7)陬市片区依托的陬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原审批方案实施需贯穿沅江大堤,尾水实际排入马陬河。已完成整改。
(8)7家企业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已完成整改。
(9)日常管理发现的其他问题24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2023年,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主要情况如下:
1.持续开展企业环保巡查。制定环保巡查方案,每月进行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开展企业环保巡查,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周期巡查,共计形成排查记录三百余份;按照“一园一档”“一企一册”要求,建立了动态环保管理档案。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先后出台《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巡查制度》《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引进项目环保准入制度》《桃源高新区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桃源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排放口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桃源高新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并完成了新一轮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强化了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体制。
3.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先后开展龙行天下、迪文科技、泥头山、C区标厂、大华机械厂等处管网改造;实施津山口福、辣妹子、三艺食品、豪胜食品、天力机械等企业雨污分流管网整改,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组织园区雨污管网专业巡查,发现管网运行异常及时溯源,杜绝企业未经预处理废水直接排放至污水管网。
4.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投诉。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涉园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上级交办及县本级转办的20件投诉件,均及时妥善处置、回复,办结率达到100%。
5.主动防控环境风险隐患。聘请专业公司,完成新一轮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情景设置为“桃源第二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故障,导致出水超标,超标废水排放进入外环境,造成水生动物死亡”,按照演练预演方案,顺利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6.高标完成排放统计工作。按照“五好园区”考核要求,指导园区纳入环境统计年报的15家企业,完成了2023年度污染物排放量管控、计算及上报等工人,科学提升园区污染物减排量。
7.强力推动整改销号任务。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要求,按时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共性问题整改,并整理销号资料,上报销号。
8.广泛进行环保培训宣传。组织企业环保专干集中培训,参会企业一百余家,主要培训环保手续履行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响应“6.5世界环境日”主题,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举办了“桃源高新区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了生环桃源分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桃源辣妹子、津山口福、桃花鸭、三艺食品等单位共计三十余人参加活动。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部分工业企业环保专职管理人员较少,部分专职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
五、下步工作计划
1.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和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树立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推进降碳、减污,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2.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按照统一部署,制定桃源高新区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护卫战三大战役,开展“春风行动”“夏季攻势”“利剑行动”“守护蓝天”园区专项行动,定期开展环境空气、水、土壤、噪声等方面的环境监测,实施溯源整治,不断提升园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3.以实施高新区规划环评为抓手,进一步促进高质发展。严格执行新版桃源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坚决禁止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入园,科学合理布局三个片区产业发展,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已入园企业生态环境指导帮扶,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园区企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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