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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坚持十禁止”公开承诺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16:53 【字体:

各市场主体: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严格执行桃源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桃源县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通知的基础上,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桃源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作以下“十坚持十禁止”公开承诺,请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

一、十坚持

1.坚持提供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热情,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2.坚持打造高效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清理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规范高效办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坚持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梳理整合涉企检查事项,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减少对企业的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4.坚持促进市场主体信用积累,采用多种提醒、提示方式,助力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引导严重失信企业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修复信用记录、退出黑名单,鼓励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5.坚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

6.坚持治理违规涉企收费,强化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降低企业营商成本。

7.坚持维护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8.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对违法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严惩快处、公开曝光;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当事人能主动纠正或消除违法状态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   

9.坚持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和12345热线作用,紧盯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妥善予以解决,做到快受理、快落实、快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10.坚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学法用法宣传,走进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帮扶企业纾困解难,结合生动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用法维权的意识。

二、十禁止

1.严禁漠视监管服务对象利益和群众合理诉求,在政务服务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监管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生冷硬横、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回避矛盾。

2.严禁在证照办理、准入准营、招标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审批评定、监督抽样、奖项申报、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抬高门槛、私设条件,以审谋利。

3.严禁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4.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5.严禁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违反法定程序,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

6.严禁逐利执法,坚决杜绝将行政执法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利益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7.严禁不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法着装不规范、举止不庄重、仪表不整洁,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执法办案,在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

8.严禁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久拖,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擅自改变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处罚决定,大案化小、小案化了。

9.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红包、土特产、名贵特产、消费卡、有价证券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考察等活动安排。

10.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违规从事与市场监管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

监督电话: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斌辉:13575229528;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翦尖:15197672010;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736―6623300。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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