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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补充招聘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简章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2-10-24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站所工作不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目前乡镇事业站所编制空余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计划补充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招聘对象为曾参加2002至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的下岗分流人员(含原桃源县乡镇农机管理站改革下岗分流人员)。招聘计划为40名,具体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技岗位12名、农机岗位2名、畜牧水产动防岗位4名,林业管理站4名,水利管理站5名,社会事务管理站7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2名,规划建设环保站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个人未曾受到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5、2002年以来个人计划生育无计划外超生现象;
6、近三年未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7、身体能够胜任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16日17时。
2、报名地点:原桃源县人事局人才中心。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持《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方可报名。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11月26日至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
1、初审:报名者需在网上下载《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并逐一到现居住或工作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对其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最后到原下岗分流乡镇加盖党委公章以确定下岗分流人员身份。报名时须持该表方可报名。
2、复审:县机构改革办、县招考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填报志愿、公示、录聘等程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一)笔试。时间暂定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程序如有不合格者,出现招聘计划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五)填报志愿。考察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拟聘用人员现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有招聘计划的乡镇。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桃源新闻网(桃源政府网)和桃源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录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的,视同为自动放弃,由拟聘用对象写出文字性放弃书或经公示后视同为其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全力配合。成立县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招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要求,规范政策。对重新聘用上岗人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坚持做好以下工作:
①新上岗工作人员属于2002至2004年乡镇事业站所改革中置换身份并领取了补偿金的人员,在规定的上岗时间前应全额上交补偿金,在规定时间不上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相关部门凭上交补偿金的收据方可办理手续。
②凡重新上岗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全额补缴断保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愿补缴的,欠缴时间段不计算工龄,重新核定工龄和档案工龄。在外地参保的,将社保关系一次性转入我县社保机构后,合并计算个人账户,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
③新聘用人员上岗后三年内不得停薪留职。
3、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由县人大、县纪委等部门对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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