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关于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养殖用药未实施持续减量控制。水产养殖用药的滥用特别是抗生素被广泛地使用不仅影响人类健康,也对水体环境造成破坏,亟待治理”的问题整改已经完成,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3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4〕4号)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养殖用药未实施持续减量控制。水产养殖用药的滥用特别是抗生素被广泛地使用不仅影响人类健康,也对水体环境造成破坏,亟待治理。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牵头督导单位: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督导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整改目标:大力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化,维护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1.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指导。强化养殖户的主体责任,加大水产养殖用药科普宣传力度,指导养殖户严格落实规范用药“六个不用”,使用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必须遵守休药期有关规定。
2.严格落实水产养殖规范要求。按照《常德市水产养殖规范》有关要求,指导养殖户建立饲料投喂、用药、水质等水产养殖档案,规范水产养殖投肥投饵、用药、用水、尾水排放等行为。
3.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积极响应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号召,在全县广泛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养殖尾水治理行动。积极创建“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引领带动全县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4.加大水产养殖监管力度。监督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开展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兽药门店巡查检查,假劣兽药查处;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停用兽药行为;开展药物残留风险监测,加大水产品监督抽样的频次、数量,对发现问题的水产品严格核查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
1.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提升其健康养殖水平,树立尊法守法、安全生产意识。印发《养殖业应知应会一本通》《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图册》《“六条鱼+牛蛙”药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明白纸》《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与市场准入告知书》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已发放张贴至水产养殖户、水产收购主体、养殖投入品经营门店处。
2.规范水产养殖。建立全县水产养殖企业台账,将全县1亩以上的养殖池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目前全县水产养殖户均已建立了水产养殖档案。对全县水产养殖场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养殖户如实填写《水产养殖档案》,详细记录投苗、饲料投喂、用药、水质、销售情况,严格落实水产养殖规范要求。不定期抽查养殖户水产养殖档案,现场核实记录内容,对内容弄虚作假的养殖户,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
3.推广“五大行动”。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已完成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4000多亩,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1000多亩,养殖尾水排放均已达到《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一级标准。推广稻渔综合种养、莲渔结合、大水面生态放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培训60人次,全县水产苗种良种率达到100%,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000多亩,大水面生态放养面积80000多亩。目前,全县已创建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五大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示范基地1个,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达95%。
4.强化监管力度。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下发《桃源县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水产养殖重点品种攻坚治理工作。加大抽样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检测检验前哨预警作用,2024年检查水产养殖场16家次,完成部、省、市和县水产品抽样检测200多批次,合格率98%,达到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
受理部门: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邹喜 联系电话:13469159235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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