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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桃源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遴选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3:58 【字体:

县政府国有公司、各粮油企业、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等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实施指南》的通知(湘粮产〔2022〕81号)、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粮产〔2023〕57号)、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粮产〔2024〕105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打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重点县项目顺利实施,现将《2024年度桃源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准备项目遴选申报材料,及时上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企业务必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申报项目,并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禁止企业项目重复申报,或申报不符合湖南省“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建设支持范围及其他相关政策的项目。

2.县财政采取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支持,在其它渠道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或补贴的同一项目或设备不得重复申请支持,禁止以其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3.近3年内出现严重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违法违纪、失信行为、严重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4.申报材料要真实、简明、客观。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申报材料中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5.各项目申报及审核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廉洁纪律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湖南省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粮产〔2024〕64号)履行相关程序。

6.项目实施企业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按季度上报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应及时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申请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由县发改、县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7.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在2025年1月6日前报送至县“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一式5份,答辩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丹    电话:13786695840

附件:桃源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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