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姜俊涛:
本局于2025年1月22日对你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桃市监列严〔2024〕1号)。因电话无法联络到你,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桃源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桃市监列严〔2024〕1号)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桃市监列严〔2024〕1号).docx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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