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县城管执法局城乡规划和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范围的批复
县城管执法局:
你局《关于调整城乡规划、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范围的请示》(桃城执〔2024〕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同意你局在县域范围内行使全部城乡规划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其他领域行政执法范围继续按《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范围的通知》(桃政函〔2021〕73号)规定执行。你局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规范综合执法行为,建设文明宜居城市。
此复。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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