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桃政复终决字〔2025〕18号
申请人:向某某,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住湖南省桃源县黄家铺乡,联系电话:18711682917
被申请人:桃源县漆河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丁丽华 镇长
地址:桃源县漆河镇长寿街
申请人向某某对被申请人桃源县漆河镇政府作出的行为,向桃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行政复议申请未明确何种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该行政行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何种利害关系。本府于3月4日向申请人邮寄《补正通知书》,该邮件已于3月5日签收。截至3月20日,本府仍未收到申请人补充递交的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