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县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民政局将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相关县本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年检材料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县本级社会组织直接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至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及《县本级社会组织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三楼U区5号)。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县本级社会组织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对材料内容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出具初审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2024年度被评估为5A、4A 等级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可免于提交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县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
附件:
1.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县本级社会组织基本数据统计表
3.单位、个人会员花名册
桃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附件1-3.docx
桃源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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