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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桃复决字〔2025〕28号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6:26 【字体:

申请人:杨某,男,1995年8月出生,住址湖北省潜江市

被申请人: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龚剑锋  局长

地址:湖南省桃源县漳江街道文昌东路006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投诉举报回复,于2025年2月24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经3月10日补正,本府于3月13日受理,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撤销该回复,并责令重做。

被申请人称:1.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事项进行了处理和回复,已依法履行职责;2.调查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损害;3.调查处理回复行为对申请人权利义务未产生实际影响;4.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不具备正当合法性,恳请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查明:2024年12月9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通过挂号信邮寄的投诉举报书,称其2024年11月16日在拼多多平台网店“易某某专营店”购买到佳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香泡糖”,其配料表中麦芽糖没有展开标注、该产品使用的白砂糖和糖浆作为食品原料不符合GB17399标准,要求调解赔偿并立案查处。2024年12月9日,被申请人电话告知申请人已受理该投诉。2024年12月10日,被申请人对商家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办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该公司生产车间中未发现案涉产品;对该公司成品仓库检查,未发现案涉产品;调查收集了案涉产品并提取相应包装袋;商家出具了产品检验报告,并提交了关于“糖粉”“麦芽糖浆”的情况说明。同日,商家出具拒绝调解说明;被申请人就投诉举报单中举报事项进行不予立案审批。2024年12月12日,被申请人将回复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该处理结果,申请行政复议。

另查明:申请人自12315平台开通以来,在全国12315平台上投诉41次,举报71次,共计112次。

证明上述事实的有,行政复议申请书、商品包装照片、投诉举报回复、现场笔录、情况说明、现场照片、案涉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检验报告、不予立案审批表、申请人投诉举报数量查询件、商家拒绝调解声明、12315投诉举报页面登录截图等。

本府认为:

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第二十一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本案中,被申请人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申请人的投诉及举报行为予以回复,对调解结果进行告知。

二、对于案涉厂家所生产的“麻香泡糖”,依据《淀粉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GB/T20883—2017《麦芽糖》,麦芽糖浆属于麦芽糖,麦芽糖是以淀粉或淀粉质为原料,经液化、糖化、精制而成的一种产品,是单一物质,不是混合物,因此麦芽糖浆本身不属于复合配料,在食品配料表中无需展开标注。且依据《糖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麻香泡糖”可以使用白砂糖和糖浆作为食品原料,符合GB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的执行标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商家违法事实成立,不符合立案查处的条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的投诉举报请求权,在于促进行政机关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启动行政权,若行政机关启动了行政权,进行了相关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即履行了法定职责。作为举报人,其行使的是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权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旦对举报作出处理,举报人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权利行使完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后对举报线索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与举报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本府作出如下复议决定: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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