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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港口岸电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8 14:54 【字体: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指出:港口岸电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不彻底。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精神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4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5〕2号)要求,现对相关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完成情况及整改销号意见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港口岸电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不彻底。存在港口岸电设施与船舶接口不匹配现象,千吨级以下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加强港口岸电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彻底解决港口岸电设施与船舶接口不匹配以及千吨级以下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二)整改措施

1.更换港口岸电转换接口设备。督促桃源港口有限公司、常德市磊鑫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港口经营企业与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协调对接,更换相关岸电转换接口设备,解决港口岸电设施与船舶接口不匹配的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2.开展港口岸电使用宣传。督促县域内各航运企业对所属船舶加强港口岸电使用的培训;通过港区、停泊区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以巡航方式宣传港口岸电使用知识和我县港口岸电分布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更换岸电转换接口。经与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协调对接,已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更换桃源港口有限公司、常德市磊鑫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港口经营企业相关岸电转换接口设备,解决了港口岸电设施与船舶接口不匹配的问题。

(二)开展岸电使用培训。2025年4月,县域内6家航运企业已对所属船舶开展了港口岸电使用知识培训,重点学习码头岸电设施使用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保障岸电设施稳定运行。

(三)加强岸电知识宣传。自2025年1月起,县交通运输局已在全县港区码头、停泊区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以巡航等方式,广泛宣传港口岸电使用知识和我县港口岸电分布点等,提升群众知晓度。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6668235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浔阳路001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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