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船舶的数智化监管手段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指出:船舶的数智化监管手段存在薄弱环节。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精神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4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5〕2号)要求,现对相关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完成情况及整改销号意见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船舶的数智化监管手段存在薄弱环节。船舶的实时在线监管未实现全覆盖;“船E行”在使用中会出现瘫痪或闪退状况,操作人员和船户无法接收和提交数据,导致船只日常监管工作出现空白。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加强“船E行”系统维护管理,强化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的智能化监管,实现船舶在线监管全覆盖。
(二)整改措施
1.及时反馈信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船E行”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平台运营维护公司加强系统维护管理,及时解决“船E行”平台使用中瘫痪、闪退问题,避免船舶日常监管工作出现空白。(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教育引导。督促水路运输企业积极组织船员开展环保法规和“船E行”操作使用的教育培训,提升船员环保意识,熟悉“船E行”操作规程,提高使用频率,避免出现人为故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3.加强巡航检查。强化辖区到港(报港)船舶注册“船E行”管理,加强对船舶注册使用“船E行”的监管检查,督促船舶按照规定收集、交付船舶污染物,提高船舶污染物智能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自2019年以来,我县船舶污染物由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收集转运上岸处置,所有船舶垃圾收集在“船E行”平台上有据可查,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已实现船舶在线监管全覆盖。
(一)健全监管机制。2024年10月制定了《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至各责任单位,提升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保障能力,确保船舶污染物做到“应转尽转、应处尽处”。2021年以来,建立健全交通、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接收、转运、处置的智能化监管,规范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排放,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程可追溯。
(二)加强教育培训。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全县6家水路运输企业组织船员开展了2次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对相关作业人员的防治污染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知识进行强化训练,确保作业人员熟悉“船E行”操作规程,具备相关污染防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人为故障。
(三)加强巡航执法。落实船舶报港制度,引导辖区到港(报港)船舶注册“船E行”,未注册“船E行”的船舶禁止进港,督促船舶按照规定交付船舶污染物,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闭环监管,提高船舶污染物智能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船舶污染物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要求船舶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船舶限期整改,禁止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船舶航行;未记录船舶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的船舶按规定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船舶163艘次,办理船舶安全环保类案件1起。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6668235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浔阳路001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