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桃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于西安镇、茶庵铺镇、沙坪镇、观音寺镇、牛车河镇、杨溪桥镇等17个乡镇,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一,各乡镇具体面积详见附件二。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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