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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15:36 【字体: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10号):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常德市2023年1至6月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89个,较去年同期增加70个,火点数同比增量全省第一,督察组进驻5天内通过现场走访及铁塔视频等方式发现大小火点80余个。督察组现场调查发现,大部分收割机未安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农田收割留茬高度绝大部分在40厘米至60厘米,不满足低茬粉碎的要求,为露天焚烧埋下了隐患。转运中心和市场化利用主体分布不均、规模数量少,其中拥有7.74万亩农田的武陵区既无转运中心又无市场化利用主体,临县的作物面积为133.96万亩,仅建立了4个转运中心,达不到实际转运和利用需求,常德市 2022年市场主体秸秆肥料化等“五化”利用量为35.6万吨,仅占全市综合利用量的10.5%。

整改目标:持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力度,遏制露天焚烧秸秆频发的势头,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程度,推广水稻低茬收割办点示范,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武陵区临澧县分别完成3个、31个秸秆转运中心(点)建设。

整改措施:

1.压实禁烧责任。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主体责任,做到办公场所、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完善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督办、实时监测、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制度。市本级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专项督查,提升秸秆焚烧监管水平,对发现的火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财政扣款,对调查处理情况跟踪督办。

2.推进低茬还田。加强低茬收割作业管理,督促农机操作手按照作业标准收割,力争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旋耕深埋,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作业面积给予适当奖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按照常政办发〔2023〕7号文件明确的奖补标准,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

3.加强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组建秸秆收储运专业服务队伍,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对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主体,根据实际收储量按照50元/吨的标准奖补。推动市场主体偏少的地方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2024年底前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家以上。加强秸秆转运中心用地协调,推动秸秆转运中心(点)建设。武陵区、临澧县分别建设3个、31个秸秆转运中心(点)。

4.提升“五化”利用。落实常政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紧盯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和发展目标,推动各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巩固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综合利用质量。

5.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专题报道,普及相关知识、技术,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压实禁烧责任。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制定了《桃源县秸秆禁限烧管控巡查工作方案》,通过督导巡查,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以严格制度为保障促进空气质量改善达标,一是健全日常闭环管理机制。充分运用铁塔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发现-交办-核实-处置”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健全责任压实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纳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管控压力大、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街道)适时开展督导帮扶;对违规火点问题突出、管控不力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乡镇(街道)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警示、约谈;三是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正面引导作用,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2.推进低茬还田。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桃源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桃办〔2025〕22号),统筹秸秆综合利用资金3206万元,明确重点支持激励秸秆利用主体开展水稻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59.31万亩、旋耕灭茬还田14.79万亩、深翻耕还田67.98万亩(早稻58万亩、中晚稻9.98万亩)、打捆离田6万亩;明确400万元用于油菜秸秆粉碎还田,明确177.9万元用于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奖补。全县新购进口半喂式收割机14台,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大力推广低茬收割作业。开展示范建设,在漳江街道建设县委书记示范点,在枫树乡建设县长示范点,在枫树乡大马山村、漳江街道高桥社区建设分管农业、环保县级领导示范点,通过在示范点召开现场观摩会,示范引领推进低茬还田等综合利用措施。

3.加强体系建设。争取到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落地桃源,资金投入660万元,积极扶持培育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主体),对新建收储运网点钢架结构仓库补助150元/m2、新购秸秆农机设备按50%补助。经过调研统筹布点,建设“3+12”收储体系,即3个县级收储综合利用中心和12个乡镇级收储网点。其中年利用1万吨以上主体1个,0.5万吨以上主体2个。通过项目撬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1200万元;通过项目带动,吸引外省投资700万元,建设3万吨级饲料化利用企业1个。

4.提升“五化”利用。一是大力支持开展离田还田作业。今年共落实主体补贴2145万元,按照秸秆打捆离田补助40元/亩、深翻还田补助40元/亩、旋耕灭茬还田补助30元/亩、低茬收割粉碎还田补助3元/亩标准给与奖补。二是拓展多元利用渠道。结合桃源实际,重点聚焦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关键方向精准发力,同步拓展多元化利用渠道。例如,漆河明慧秸秆综合利用公司将饲草精加工销往云贵川等地,年消耗秸秆达1万吨;金鼎肥业科技公司以秸秆为辅料生产有机肥,年消耗秸秆达5千吨;枫树金鹏农机合作社以半喂式收割打捆一体机收集整草,用于西北治沙,年消耗秸秆达5千吨。

5.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屋场会+村村响、宣传车、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1+N”宣传方式,开展县委书记、县长到乡镇办点示范,组织召开秸秆还田现场会、离田利用观摩会等,开展多形式、高频次宣传。并邀请农户现场看作业标准、作业质量,引导带动农户积极开展秸秆离还田作业。目前,已累计召开屋场会近千场次,组织作业现场观摩会7次,镇村两级每天广播和巡逻,省市县媒体上稿30余篇,形成“秸秆禁烧有效利用”浓厚氛围。

6.配合开展责任追究。根据《桃源县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明确每个露天焚烧火点罚没乡镇(街道)1万元。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开展不力、火点数量居高不下的乡镇(街道)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工作约谈会2次,通报了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6623336

联系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临沅路042号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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