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对未进行2025年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给予公告,名单如下:
姓名 | 身份证号 | 人员类别 | 户籍地 |
胡祖银 | 432426********2515 |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 | 漆河镇 |
康绍林 | 430725********6499 |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 | 常德经开区德山街道(申报地:漆河镇) |
何志国 | 432426********5119 |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 | 观音寺镇 |
公告时间为60日,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上述人员可以在公告期内到申报待遇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若公告期满后上述人员仍未取得联系进行年度确认,自2026年3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736-6601323
常德市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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