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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数据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

来源:桃源县数据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3-26 16:05 【字体:

桃数据〔2026〕3号

各县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我县全面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场景应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桃源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行政审批领域,全面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即:对诚实守信主体,实施“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两种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事项清单梳理。围绕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在省、市指导目录基础上,分批梳理本级清单,明确适用情形、材料要求、承诺时限等核心要素,并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面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审批风险防控。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等风险较高的事项(如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审批等),原则上不纳入“信易批”范围。对低风险、标准化程序高的事项,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清单发布配置。在省、市指导目录基础上,对县直有关单位全面征求意见,形成《桃源县县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和《桃源县县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请各县直有关单位于3月30日前,在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内完成配置工作。

(二)推进事前信用核查。加快推进“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与数据实时共享。申请人在通过线上线下办理相关事项时,相应审批业务系统应依据相关规定,自动、无感地完成申请人信用状况的实时核查。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承诺内容及审批结果等推送至相应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依据职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履行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结果及时反馈至行政审批部门及“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

(四)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各有关单位、政务大厅要广泛宣传“信易批”服务模式和政策措施,增强各类主体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附件1桃源县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4).xlsx

附件2桃源县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5).xlsx


桃源县数据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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