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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主体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14:19 【字体:

为充分发挥一般主体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让更多人自觉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3家秸秆离田作业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桃源县范围内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是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植大户等,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

二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是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与遴选

1.申请方式:符合遴选要求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自愿申请(见附件1),乡镇审核推荐。

2.申请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

3.申报材料:经乡镇审核推荐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需提交申报材料1套(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内容逐项准备并装订成册)至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4.专家遴选:申请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离田主体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3家离田主体加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体遴选方式见附件2),遴选过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室进行全程监督。

5.合同备案:遴选完成后,离田主体和桃源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机具购买协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未尽事宜,请咨询桃源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资料报送地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联系人:金俊宇,联系电话:18873682518。

附件:桃源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主体附件1-3.docx

1. 桃源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主体建设申报表

2.桃源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主体遴选方式

3.桃源县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主体补贴农机使用要求协议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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