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桃源县生活饮用水二季度卫生监测结果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于2019年4月至6月,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部分分散式供水及其他供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验。现将监测检验结果报告如下,并予公示。
一、监测检验方法
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二、监测范围
本次共监测采集水样136份,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54家(含县城尧河水厂),采样129份;分散式供水、直饮水和二次供水、自备水共7份。
三、监测检验结果
(一)基本情况
5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129份水样中检测合格120份,合格率为93.02%。
(二)主要问题和建议
监测结果表明,不合格水样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二氧化氯含量低。主要原因是少数水厂无消毒设施,部分水厂未掌握消毒剂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未完善消毒设施。为此,建议:
1、各制供水单位要增加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员工培训,切实落实饮水消毒措施,保持消毒设施完好,适时调整消毒剂用量,确保消毒效果。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业务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饮水合格率。
附件:1. 2019年桃源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
2. 2019年桃源县自来水公司尧河水厂水质检测结果(二季度)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