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龙国忠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免龙国忠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经2010年5月13日桃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龙国忠为桃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毛席君为桃源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简易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敬志恒为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庭长;
林童英为桃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其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职务;
程春华为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平为桃源县人民法院简易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维新为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桃花源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
张浪鸥的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祥业的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桃源县人大常委会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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