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人事任免>详细内容

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胡云中等同志职务免除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1-15 17:37 【字体:

桃政人〔2016〕2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胡云中等同志职务免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胡云中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海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孙建民同志的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薛世军同志、张丽芬同志的县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锋箭同志的县文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林秋娥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丹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金松同志、张立忠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龙元松同志、何世球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大兴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习章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振林同志、万治军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中怡同志、刘红卫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文彬同志的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莫志华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亚兰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桂辉同志的县第一中学学生科科长职务;

免去谭云龙同志的县第一中学教科室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建国同志、孙宝成同志的县文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常华国同志、庄拥军同志的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游桂平同志、吴凤初同志、朱汝谆同志的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菊元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如钢同志的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仕程同志、周燕飞同志、姚文斌同志、童晓明同志、杨连斌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荣新同志的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晓丰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陈逢平同志、何朝晖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建国同志、李忠诚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琳霞同志的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福源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龚德枝同志,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鄢光辉同志、黎世忠同志、李琳霞同志,原县规划局周小红同志,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郭历璞同志,原县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赵伯莲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