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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胡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8-03-07 16:47 【字体:

桃政人〔2018〕1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桃委干字〔2018〕16号

关于提名胡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经县委研究,同意提名:

胡强同志任湖南桃源工业集中区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一年));

贺昕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一年)

熊俊彪同志任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试用一年);;

沙科希同志任湖南桃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局长(试用一年);

廖兰兰同志任湖南桃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局长(试用一年);

郭兴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一年);

张治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浔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一年);

刘劲柏同志、龙连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勇同志、李华坤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浔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聘任庄为民同志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朱笔新同志为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免去徐发祥同志的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宋君安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子杰同志、朱忠池同志的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刘兴文同志、金华凌同志、蒋建平同志的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志红同志的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王高见同志、朱笔新同志、唐红光同志,原县卫生监督所贺昕同志,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张立勇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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