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钟广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桃政人〔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钟广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琳同志的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远志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钟建波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免去孙奇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裴宏菲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陈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汪炎贵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芳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袁春保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聂伶珍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雷鸣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覃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陈文军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忠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李平同志的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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