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桃政人〔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勇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兼);
廖光田、翦纯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
肖迪文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陈高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汤建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刘仕国、张业炎、邹敏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程亮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李建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张兆霖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孟文超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永刚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尧禹同志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游先桂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卫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邹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陈金安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振君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龙小芬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喻光辉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光明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玉军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夏莉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徐小乔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道勇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陶志元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亚敏同志为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聘任陈耀明、覃力、刘立华同志为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向皓同志为漳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佘文祥同志为架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徐亮同志为盘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袁彩华同志为双溪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海辉同志为热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沙桓同志为黄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詹萍萍同志为九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拥军同志为理公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广辉同志为龙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向良才同志为三阳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杨勇同志为剪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建成同志为夷望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勇军同志为茶庵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郭华军同志为西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胡浩同志为杨溪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苏伟平同志为郑家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超柱同志为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不再单设,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廖光田、翦纯同志,原县乡村振兴局汤建国、张兆霖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更名,原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刘亚敏、陈耀明、刘立华、覃力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撤销,原县国土资源局工业集中区分局刘明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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