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平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来源: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8 10:25 【字体:小 大】 桃政人〔2024〕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聘任李平同志为县城乡供水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任于志洋、胡建华同志为县城乡供水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任刘明同志为县城乡供水公司副总经理。县城乡供水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桃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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