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郭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桃政人〔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郭志刚同志为湖南桃源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黄露瑶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免去赵勇刚同志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龚剑锋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免去其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易际兵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免去吴若滇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华强、万文科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刘亚敏同志的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杨戈宁同志为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马朝辉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孙玲珍同志的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聘任文立同志为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桃源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龙小芬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国好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张忠云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新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廖兰兰同志任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继续试用至2025年11月11日);
免去覃辉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汤建国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翦纯同志的县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郭兴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佳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严兴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免去郭岩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建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翦尖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朝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潘芙萌、张文志、李晖、饶彩霞同志的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文金华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程健、武申、夏菁同志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覃力同志的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熊健、童科龙同志的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何晓东同志为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曾红杰同志为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局长职务;
聘任张强同志为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志明同志的县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远同志任县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高强同志的浔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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