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7-17 21:17 【打印】 【字体:

2020年桃源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管理林业资金;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对林权、林地的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识及申报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和花卉的发展与培育;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42人,退休人员103人,离休人员2人。桃源县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营林股、资源林政法规股、组织人事股.监察室、绿化办、种苗站、野保站、林场站、林业基金站、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执法监察大队、水溪、尧河、高湾、漳江、等木材检查站,以及天台山、白鹤山、牯牛山三个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等18个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林业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林业局单位本级;天台山、白鹤山、牯牛山三个国有林场;国有苗圃。

第二部分 桃源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桃源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3253.9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169.41万元,减少14.07%,原因是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支出总计13253.9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169.41万元,减少14.07%,原因是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1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8.52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2.65万元,占24.46%;项目支出7822.47万元,占75.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53.9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169.41万元, 减少14.07%,原因是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253.9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169.41万元, 减少14.07%,原因是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0.74万元,减少18.31%,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8万元,占1.85 %;卫生健康支出113.24万元,占 1.09%;节能环保支出358.04万元,占 3.46%;农林水支出9537.91万元,占 92.11%;交通运输支出50.00万元,占0.48 %;住房保障支出99.60万元,占 0.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78.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5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8%,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3、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0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1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局用其他林业和草原收入弥补了住房保障支出。

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6、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185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46 %。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7、退耕现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5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额度。

8、森林培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额度。

9、停伐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支出。

10、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支出。

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年初预算为346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87%。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2、贷款贴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支出。

1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年初预算为85.74万元,支出决算为6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0.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了项目支出。

14、动植物保护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4.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15、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为1289.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了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3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31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疗保障缴费、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1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20万元,支出决算为   41.90万元,完成预算的78.7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上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也为0元,两年内都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完成预算的85.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11.08万元,减少24.8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60.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以及下半年车辆交由事务中心管理的结果,与上年相比减少5.74万元,减少40.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48万元,占79.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2万元,占20.1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536个、来宾2747人次,主要是公务活动检查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65万元,降低3.96 %。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6万元,用于召开三类会议,人数68人,内容为疫情防控会议;开支培训费0.92万元,用于人员内部及外出培训,人数22人,内容为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督查等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具体见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桃源县林业局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我们对2020年度桃源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42人,离休人员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造林股、资源林政法规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办、绿化办、种苗站、野保站、林场站、林业基金站、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执法监察大队、水溪、尧河、高湾、漳江、等木材检查站,以及天台山、白鹤山、牯牛山三个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等18个下属单位。

(二) 单位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管理林业资金;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对林权、林地的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识及申报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和花卉的发展与培育;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与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林业局共发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55.12万元,2019年林业局共发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67万元,今年较去年减少14.07%,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林业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18.52万元。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林业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48万元。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突出“健康森林、美丽湿地、生态城乡、绿色产业”四大主题,紧扣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奋斗新三年 挺进十强县”目标,大力推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法治林业、林业产业、改革林业、智慧林业、自身建设、争资争项”等8大林业工作重点,确保年内绩效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全面完成各项营造林任务,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年内完成营造林22万亩。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县407.87万亩林地红线不受破坏,林地保有率达100%;生态公益管护面积和资金发放率两个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全县不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3、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504.1万立方米,增长4%,森林覆盖率65.55%,增长0.08个百分点。

4、发展油茶、楠竹、林下经济等一批林业特色产业,确保林业总产值达70亿元,增长6.7%。

5、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林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接到财政局通知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经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后,形成本绩效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2020年度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年内完成营造林29.4万亩,义务植树196万株。到年末,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564.7万立方米,增长4.03%,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55%以上,林业总产值70亿元,与去年持平。全县湿地保护面积25.97万亩,林地保有面积407.87万亩,林地保有率达100%。获批260个绿色村庄,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8%。目前已取得的荣誉有: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获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先进集体、全县平安建设工作红旗单位、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县直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同时也涌现出了全省禁食野生动物先进个人李建、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先进个人彭岭松、全省绿化工作先进个人吴广平等。

(二)亮点工作

1.强班子带队伍成效明显。年内实现“四无一升”。四无:我局干部职工无一人次被上级通报处分;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无一起负面舆情;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一升:民调工作排位上升,进入第一方阵。

2.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效显著。一是紧扣创建指标补短板。今年是桃源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第3年,根据创建总体规划,要完成5大体系28项创建指标,目前已达标22项,待建6项。二是提升创森形象抓宣传。将知晓率达90%以上等创建目标纳入创森绩效考核,全县28个乡镇(街道)与131家单位共有159家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森标语,共悬挂宣传横幅标语623条,共设立创森宣传栏202期,共开展义务植树、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保日等主题日活动63万人次,全县创森宣传覆盖率达100%,知晓率达90%。三是打造创森亮点强建设。完成了《湖南省桃源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9-2028年)的编制,结合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使中华秋沙鸭、中华虎凤蝶种群等一批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得到有力保护。在县城双洲公园等13处森林主题公园设置乔木树木二维码1292个,创森宣传标识牌323块,提升市民对森林的认识。郑家驿镇古树名木主题公园正积极申报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双溪口镇洞湾村、沙坪镇赛阳村、牛车河镇三红村、漆河镇杨家庄村、西安镇桃安村、观音寺镇万阳山村等6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2018-2020年,我县建成绿色村庄260个,达到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8%,高于省市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绿色村庄达标率的8个百分点。

3.野生动物退养工作稳妥完成。我县于4月份启动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处置工作。分别于5月26日-7月15日完成第一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9月29日-11月30日,完成第二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偿及动物处置工作。桃源县共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户112户,纳入补偿范围的64户,其中第一批补偿范围的61户,第二批补偿范围3户。补偿总金额为1025.3721万元,按照处置一户发放一户的原则,通过无害化处理、野外放生、转作他用等方式完成处置。全县共放生人工果子狸330只,豪猪500头、蛇类2000公斤,竹鼠1000公斤等;转作科研、药用和医用的蛇类11700公斤等;无害化处置豪猪6000头、果子狸1100只,竹鼠4吨等。

桃源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在全市顺利稳妥完成,围绕民生问题,积极帮助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退养,获得补偿资金11.1429万元。帮助1户未建档贫困户解决实际退养困难1.55万元,积极引导支持5户退养户通过食用改药用,利用场房设施改养其他禽畜,介绍外出务工等形式完成转产转型。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已接访86人和信访63人次,及时做出了政策宣传解释和合理回复,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年内未出现一起大的集访闹访事件。

4.全县自然保护地实现最佳整合优化。我县于2019年12月开始启动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4月21日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五次常务会、5月7日第1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两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经费200万元,目前已基本完善《桃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整合后全县共有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4处自然公园类自然保护地,即:将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合并,形成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南桃源老祖岩国家石漠自然公园”“湖南桃源星德山地质自然公园”“湖南桃源黄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 4个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3063.06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的9.7%,比整合优化前增加保护面积5077.51公顷,将有利于全县争取国家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有利于国家珍稀动植物资源物种的保护,有利于推进我县湿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利于我县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管理体制不顺畅、产权责任不清晰等问题的解决,实现生态保护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重点工作

5.造林绿化。完成营造林29.4万亩,完成任务的100%。其中包括:已完成春季人工造林2.1万亩,完成封山育林4.5万亩、退化林修复7.5万亩,森林抚育15.3万亩,营造林面积和质量合格率达100%。编制了《桃源县2020年度黔张常铁路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常吉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0.12万亩。安排部署了今冬明春(2021年)全县营造林生产任务29.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万亩(包括杉阔新造1.2万亩和油茶新造1万亩)、退化林修复9.5万亩(包括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低改5万亩和楠竹低改2万亩,退化防护林改造2.5万亩)、中幼林抚13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

6.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全县今年春季参加植树人数达60万人,28个乡镇(街道)、131个县直及驻桃企事业单位参与,义务植树196万株,尽责率达94%。新建义务植树基地70处,面积5612亩。对全县古树名木实行动态监管,完善了古树名木资源图文数据;申报郑家驿镇、夷望溪镇、架桥镇等3个古树名木主题公园;深入木塘垸、龙潭、牛车河等乡镇开展古树抢救性保护行动6次,有力挽救了6株树龄100年以上濒危的珍稀树种。

7.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今年9月,我县成功申报湖南省茶油大县项目,争取项目奖补资金1000万元。年内完成油茶新造0.8万亩、低改3万亩。加大富硒茶油推广力度,博邦农林、康多利油脂、金融茶油生产的富硒茶油列入全县硒+X战略龙头产品在全国推广。申报冯鑫合作社猕猴桃种植示范基地为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全县拥有1家国家级示范社(冯鑫),3家省级示范社(世珍、鲁胡子、龙山特种鸡),2个省级林下种植示范基地。完成公益林保险承保面积196.9281万亩,我县公益林做到了应保尽保,有效地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商品林保险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已下放到乡镇自行组织投保。

8.生态文化宣传。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于9月15日完成林业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的迁移工作,实现互联网、林工作专网、电子政务外网三套网络的整合。同时启动党政协同办公平台。二是强化对外宣传。全年共推送、发布林业政策、资讯、林情信息等72余条。在省林业信息网采用63篇,常德日报、桃源融媒中心、红网等主流媒体采用22条。林业与生态杂志发表文章《浅议桃源县城镇绿化树种的选择》,推荐桃源县林业局为湖南省林业发展70周年先进集体。

9.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年内下达采伐限额74620立方米,实际采伐蓄积22003.19立方米,远低于采伐限额,森林资源实现稳步增长;二是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全面规范。2020年全县公益林面积196.7262万亩,共发放公益林补助资金3483.63万元。全县天然林停伐面积79.4293万亩,发放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1251.02万元。按照护林员选聘程序,重新选聘护林员309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9名。三是完成了2020年森林督查、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及时更新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四是严格林地审批,截至11月底,全县共完成林地审批42宗,其中审批永久性林地28宗,26.1703公顷;临时性占用林地14宗,18.644公顷,确保了全县重点项目工程林地需求审批的顺利进行。五是林业局推进一站式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800余件,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

10.加强森林两防。一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通过监测分析,今年马尾松毛虫、黄脊竹蝗等主要森林病虫害虫口密度较低,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暴发;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4月18前完成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55784株,除治率达100%,7-8月对漳江街道等5个乡镇飞防2万亩,全县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虫口减退率达80%以上。9-11月展开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5月初召开了竹主产乡镇黄脊竹蝗联防联治工作会议,茶庵铺、郑家驿等4个竹产乡镇聘请专业防治组开展专业防治,防治面积1.8万亩,效果明显。二是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强化防火宣传、强化火源和特殊人群管控、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扑救训练、强化工作督导和问责等措施,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1‰;无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一起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成灾率均低于上级考核标准。

11.开展涉林违法案件打击行动。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办涉林案件62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39起,刑事立案23起(刑事侦查8起,移送起诉10起,行政处罚5起),案件结案率达到62.9%,案件查办率较上年上升30%。集中开展查处打击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结合各类专项行动,着重办理违法使用林地建厂房、违规采砂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案件27起;办结盗伐林木案件1起,滥伐林木案件1起,非法收购林木案1起,运输木材货证不符案1起,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案件1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4起,科学放生、无害化处理一批野生蛇、青蛙等野生动物;集中开展松材线虫病专项执法行动,查办非法收购松木疫木案3起,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疫木10.7230立方米。对长江经济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12.脱贫攻坚工作迎检过关。2020年,桃源县林业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开展空城帮扶、消费帮扶、产业帮扶三大行动,全力助推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空城帮扶:全局共有52名干部与226名贫困户结成对子,坚持每周一次集中走访,在6个帮联点村落实帮联资金25万元,帮助贫困户解决改房、改厕、改厨等实际困难,帮联干部送去慰问金18万元,解决生活难题20个。二是“消费扶贫”:我局帮扶干部自发购买贫困户自产的枇杷、李子等当季水果和当季蔬菜以及鸡鸭粮油等农副产品600余斤、扫把竹筐等传统手工产品20多个,交易金额8000余元,受益30余户,较好地解决了贫困户农副产品滞销的问题。三是“产业扶贫”:2020年,县林业局为热市镇明月村购买小鸡仔3000余只,免费分发给85户贫困户,尽可能地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资料不足的问题。共帮助6户贫困户完成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养补偿任务,落实补偿资金12.6929万元。

13.争资争项。截至12月8日,争资争项已到位资金9300万元,完成计划的100%。特别是成功申报了湖南省茶油大县项目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石漠化治理项目,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投资分别达1000万元、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亿元,完成任务的100%。

14.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实施野生动物“一封控四严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与全县所有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的业主签订了承诺书,共翻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6号令5000余份,张贴在全县所有的重要路段、农贸市场等,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读本1200余册、宣传册5300余份、悬挂标语240余条、出动宣传车10次,将《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普及、贯彻落实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检查。2020年1月21日以来,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分为4个组,由4名班子成员带队,带领县森林公安局干警和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动态巡查、执法检查等野生动物严格管控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车辆7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突击检查农贸市场、餐馆372家,立案查处案件4起,没收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150多公斤。2月8日,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对没收的野生动物死体和腊制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15.林业安全、稳定、信访、山纠、提案办理。2020年,对食品安全、内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项目建设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安全工作加强落实,通过对竹笋、跃宇竹业竹产品等进行检测,林产品合格率达100%。加强了食用野生菌危害、拒绝野味等公益宣标语500余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着力化解“急、难”山林权属矛盾、禁食野生动物退养补偿、非法占用林地造成环境破坏等林业信访案例,1-11月,共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次,处理涉林信访案件27起,其中信访信息系统处理件11件,县长热线8件,来信来函件5件,省委巡视组交办件3件,都已按信访回复要求进行了答复,群众满意度达100%。9月2日-11月23日,县林业局集中办量答复政协提案3件,委员们一致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满意率达100%。

16.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强化学习提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湿地保护修复方案》及《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特别是今年7月  21日,组织全县林业系统各单位300余人参与《新森林法》集中培训,特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所长周训芳教授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专题辅导。推行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积分奖励措施,覆盖率和激活率均提高了2倍以上。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将《桃源县林业局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规范支出,取消股室经费改为实报实销,严格公务用车事先审批制,取消小孩升学、职称晋级、学历晋升、新闻上稿奖励制度,用刚性的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以活动为载体,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把党的旗帜插到基层最前沿。在茶庵铺疫情防控卡点成立林业局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 60余名执法党员坚守茶庵铺卡点一线,24小时查问过往车辆,有力拦截劝阻外地车辆入桃车辆。2.开展桃林战疫行动。组织党员志愿者120余名上户宣传野生动物一封控四严禁,在重要路段、农贸市场等区域张贴指挥部6号令5000余份;组织185名党员为疫情自愿捐款29800元,参与率100%;组织12名林业科技人员深入产业大户,派驻6名工作人员驻企业、驻社区、驻贫困村,帮助复产复工,加强疫情排查防控力度。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对全县2018-2019年度涉林项目资金进行乡镇自查、重点督查,共清查出各类问题6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销号式整改台账,现已对各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共清退(返回)借调人员3名,清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临聘人员47人,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抚育管护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截至目前,4名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160次。

五是启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扩建机关大院停车场600平方米,新增车位20个,进一步规范了门卫管理、加强了车辆的有序摆放。重新升级改造荣誉室、阅览室50平方米,新购书籍、书架、书桌等,有利改善了阅览室的条件。形式多样的开展了科技服务、消费扶贫、道德讲堂、“三八”亲子读书活动、我们的节日.端午、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义务献血等活动。

17.推进林业改革。严格根据《三定方案》和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要求,设立机构股室,并配备相应的股级干部职数,将资源林政股、法规股和行政许可办整合为资源林政和改革发展股,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撤销和整合产业办、山纠办、创文办等临时机构7个,将职能进一步整合优化。完成郑家驿镇林业站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三阳港镇林业站已申报为标准化林业站建设,2021年验收。基本完成森林防火相关职能转隶到县应急管理局。五、有关建议

1、由于育林基金的取消,较大的减少了我局的非税收入返

回,希望财政进一步加大预算拨款力度;

2、由于我单位人员多且复杂,国有林场富余无编人员有45人没有进统发,国有苗圃差额人员工资也没有足额保障,希望财政能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

桃源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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