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中共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全县的党史、方志工作,承担县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研究总结桃源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和经验。
3.征集、整理中共桃源地方史资料,研究编写中共桃源地方史,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组织编修《桃源县志》、部门志、专业志、企业志和县志丛书,抢救整理全县各种旧志资料。
4.运用志史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发挥编史修志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审核涉及中国共产党桃源历史的重要文摘、书稿、照片,参与审核全县党史题材作品、重要展览、新建党史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5.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编修史志书籍进行业务指导、审核。
6.收集、整理、研究桃源地方文献和地情资料,编辑出版《桃源年鉴》。
7.组织指导全县党史联络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做好党史工作服务。
8.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委党史研究室实行岗位管理,不设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党史研究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0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8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0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4万元,占89.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万元,占4.52%;卫生健康支出1.89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占3.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8.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43.8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事业运行经费支出43.86万元,主要用于史志编纂收集及整理工作经费、《桃源年鉴》编撰出版印刷费用、县委党史联络组活动、党史正本三卷修改出版印刷经费、党史专题研究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48万元,下降58.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3万元,项目支出43.8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中共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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