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看守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看守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看守所的主要职能是担负着全年近1000名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和武装看守任务,主要任务是:1、全面推进看守所“正规化建设”,大力推进警务勤务模式改革;2、防止在押人员逃跑、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保障监所绝对安全;3、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工作规定》,为公检法各办案部门、各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4、全面实施监所医疗专业化、社会化,保证在押人员身心健康,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5、提升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配侦工作机制,提高配侦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破案、打击犯罪社会效益最大化;6、推进教育感化工作,探索教育感化的有效方式,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7、深入推进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向社会开放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看守所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管教室5个、监巡室、前收押室、后收押室、劳动生产办、财务室、后勤保障室,没有二级机构,现有政法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车辆编制4台,实有小车2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看守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看守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 552.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52.4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49.66 万元,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已于去年5月搬回桃源,公用开支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 552.42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8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9.66 万元,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已于去年5月搬回桃源,公用开支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52.42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80.22万元,占86.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12万元,占2.17%;住房保障支出27.68万元,占5.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79.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72.93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在押人员公用消耗 支出 7 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等方面; 在押人员购买社会化医疗服务 支出 26 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的医疗等方面; 在押人员伙食费 支出 103.68 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方面;专项办案支出36.25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公用消耗 、在押人员购买社会化医疗服务、干警工作日外加班、执法办案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 82.1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35万元,下降 12.14 %,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已于去年5月搬回桃源,公用开支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 0.3 万元,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已于去年5月搬回桃源,公用开支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 万元,拟召开 35 次会议,人数 150 人,内容为邀请刑侦专家、心理学专家进行专业知识授课、去兄弟看守所学习管理知识 ( 刑侦专家授课等;培训费预算 1 万元,拟开展 5 次培训,人数 50 人,安排心理学专家对犯人进行心理辅导共计5次,费用0.8万元,其他培训0.2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2.47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552.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9.49 万元,项目支出 172.93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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