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司法局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管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明确,本局设10个职能股室、3个直属单位、28个基层司法所。
10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工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法制办、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局、行政复议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3个直属单位: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湖南省桃源县公证处、县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
28个基层司法所:漳江司法所、浔阳司法所、漆河司法所、理公港司法所、九溪司法所、黄石司法所、牛车河司法所、观音寺司法所、龙潭司法所、佘家坪司法所、三阳港司法所、青林司法所、陬市司法所、木塘垸司法所、架桥司法所、枫树司法所、盘塘司法所、马鬃岭司法所、热市司法所、双溪口司法所、剪市司法所、泥窝潭司法所、夷望溪司法所、郑家驿司法所、沙坪司法所、杨溪桥司法所、茶庵铺司法所、西安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0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39.66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8.34万元,增加0.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09.8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3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1万元。
2025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8.34万元,增加0.8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09.8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38.18万元,占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6万元,占5.56%;卫生健康支出52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102.41万元,占4.8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88.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21.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7.82万元,主要用于为分流下岗人员缴纳保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费用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10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调解主任业务培训费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96.6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民、刑事案件以及认罪认罚案件补贴发放、法律援助卷宗文书及宣传资料印刷费用等方面;社区矫正9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矫正”信息化系统运维、“在矫通”信息化核查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服务等社区矫正业务专项方面;法治建设128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方面;其他司法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普法活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普法资料印刷、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三调联动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04.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24万元,增加8.65%,主要是本年伙食补助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22万元,减少62.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三类会议,人数1250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社区矫正或人民调解等专项业务工作布置会;本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车,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预算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37万元,项目支出621.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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