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16 15:39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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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                    

 (三)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区房屋管理所、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陬市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白蚁防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下属机构无独立的财务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808.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8.61万元,减少44.46%,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按规定不能进行横向拨款,涉及相关款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80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5.89万元,占97.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48万元,占0.0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0.36万元,占2.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80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24万元,占35.47%;项目支出1812.49万元,占6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55.66万元,减少45.10%,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按规定不能进行横向拨款,涉及相关款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55.66万元,减少45.10%,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按规定不能进行横向拨款,涉及相关款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5.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25万元,占2.96%;卫生健康(类)支出37.23万元,占1.35%;城乡社区(类)支出1001.41万元,占36.47%;住房保障(类)支出1608.03万元,占58.56%;其他支出(类)支出17.86万元,占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94.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4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年初预算将其他共产党事务(项)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79.02万元,支出决算为7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人员支出核算精准。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7.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人员支出核算精准。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3.86万元,支出决算为6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63.79万元,支出决算为7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其他城乡社区(项)以及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中。

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

年初预算为1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6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5.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其他城乡社区(项)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6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按规定不能进行横向拨款,涉及相关款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1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2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5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按规定不能进行横向拨款,涉及相关款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1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补贴资金年初预算时打在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中,但在实际支付时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69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及时结算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按规定不能进行横向拨款,涉及相关款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单位拨付。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算不够精准。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其他支出(项)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1万元,完成预算的6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39万元,减少2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情况无因公出国情况,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预算的8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37万元,减少14.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37.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02万元,减少60.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0万元,占84.3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占15.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1150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及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主要是公车保险费、油费及维修费,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6.86 万元,降低34.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0.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各股室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规范。从社会效益(通过公租房建设及管理和租赁补贴解决了大量住房困难户,通过白蚁防治解决蚁患之灾)、生态效益(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提升了城市居住生态环境)、经济效益(通过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直接促进全县重点项目拆迁和城市发展。公租房安置对象在房屋装修、家用电器等方面拉动了消费,促进了经济)来看,达到理想产出目标效益。

通过过对保障性住房入住群众(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老旧小区居民、新市民、年轻人、农民工)的调查了解,普遍认为保障性小区设计比较合理,配套功能比较完备,相关改造切中要害,入住对象满意度非常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工作人员应加强专业培训指导,提高专业性,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应有专业知识作为预算编制的坚实基础,保证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单位内部机构间协调沟通欠缺,需提高认识加强中心内设机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3、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目标实施情况,应及时反映回馈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预算目标顺利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2024年住保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024年住保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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