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16:38 【打印】 【字体:

2024年度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市场监督局管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主要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对个体工商户、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商标注册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管理。

(二)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七)承担辖区内计量管理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标准化管理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十)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内酒类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查处辖区内价格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并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2024年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局内设1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办公室(人事)、办公室(财务)、法规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事股(生产)、食品安全监督管事股(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办)、标准计量股(认证管理股)、个私协、离退休人员服务办公室、机关工会、后勤、消委、协助打传、监察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局(原执法队)、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7个基层所(浔阳所、漳江所、陬市所、龙潭所(原理公港所)、漆河所、茶庵铺所、三阳港所)。现有编制257人,其中:行政编制152人,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93人。实有在职人员214人(行政人员149人,事业人员6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198人,离休配偶及遗属2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为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桃源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中心、桃源县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陬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茶庵铺市场监督管理、桃源县三阳港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39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77万元,减少2.07%,主要是因为我局厉行节俭,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少。

2024年度支出总计439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77万元,减少2.07%,主要是因为我局厉行节俭,严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39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9.55万元,占98.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5.54万元,占1.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39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6.27万元,占77.73%;项目支出978.82万元,占22.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77万元,减少2.07%,主要是因为我局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12万元,增加1.05%,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9.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18.24万元,占85.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4.27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类)121.31万元,占2.79%;住房保障支出(类)165.73万元,占3.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45.82万元,追加预算503.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4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员(参公)单位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县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2023年两新党务工作津贴及党建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江亚生活困难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01.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经费补差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案件办案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城创建工作经费及省财政追加中央食品监管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93.06万元,支出决算为738.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项目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江亚生活困难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项)。

年初预算为267.8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的死亡抚恤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上年相比增加0.62万元,增加11.36%,增加的原因是上级检查、部门之间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车辆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95万元,减少37.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车辆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8万元,占31.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5元,占68.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33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部门之间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5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用车保有量为9辆(其中执法执勤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83万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参加县运动会等工会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2万元,用于召开工作例会、座谈会等会议,人数440人,内容为工作例会及八一节、重阳节座谈会等;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参加上级培训,人数9人,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今年未举办春节、元旦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39万元(含省、市级拨付专项,因省、市级专项已单独自评并上报,故不再在项目绩效自评中赘述,仅对县级项目做绩效自评综述),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组织对“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派出机构“桃源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出色履行职责和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我单位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得98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1.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增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6229家,新增各类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910家。新增培育指导成功注册商标613件,新增发明专利申请240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注册登记在册企业1174家。全年开展各项专项整治60余次,监督抽查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1500批次,检查食品经营生产主体6628户,完成了高考、中考、重大活动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0次。开展药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1064家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9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237件。抽检农资产品、烟花爆竹、建材、成品油等160批次。全县企业自主申报检定二次加油机1300枪、压力表780块,全县企业自主申报检定有血压计310台,有天平、各类秤600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2次。

(2)质量指标。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办结率100%。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率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率100%。培育指导注册商标率100%。发明专利申请量任务完成率100%。各类案件办结率100%。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率100%。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100%。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覆盖率100%。药品、化妆品市场检查覆盖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及药品销毁处置率100%。专项整治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交办企业整改率100%。安全检查完成率100%。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率100%。举报投诉件处理率100%。农资产品、烟花爆竹、建材、成品油等产品质量抽检问题处理率100%。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时效为7个工作日。抽查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时效为2024年1-12月。任务及时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2.部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坚持改革攻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全年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共办理名称自主申报369件;扎实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共为600家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1082件、企业变更1296件、企业注销758件;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5147件、个体变更1617件、个体注销2889件;食品经营许可694件;药品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43件。

推动行政执法有序化。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梳理诚信经营观念,持续完善案件查办制度,健全了执法管理制度,简化了办案人员的案件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了案件查办行为。

推动政务服务优质化。继续实施企业开办首套印章免费赠送制度,共免费为910家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印章,并免费赠送营业执照框;先后办理专利质押备案登记融资额合计5500万元;深挖地方特色资源,加大商标培育力度,新增注册商标300件,发明专项申请量193件;聚焦民生关切,免费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720台,共完成委托检验任务850批次。

(2)坚持筑牢底线,在抓实监管举措中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严。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24年7月份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活动,9月份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指导引领基层创建工作,推动我县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2024年共计检查食品经营生产主体6628户,检查覆盖率100%;完成风险评级100%;问题整改处置率100%。完成了高考、中考、重大活动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0次。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建立培训档案,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覆盖率100%,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年共抽样检测各类食品1500批次,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食品抽样信息公示率完成100%,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药品安全监管继续优化。做好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药品、化妆品市场检查覆盖率100%,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9家次,责令整改共计58家;认真落实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四类药品”零售情况监测等工作,全年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800份,器械不良事件250份。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1000台,检查压力管道1500米,按计划20%抽检液化气瓶、氧气、乙炔气瓶共10000只,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4家,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114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管情况及时上报率100%,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了全年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稳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关注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烟花爆竹等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开展“护农”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共出动执法人次70人次,检查经营户40余家,抽检肥料23批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共检查集贸市场40个次,检查商场、超市158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7户次;开展电线电缆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次80人次,检查经营户50余家。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2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5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全面完成产品质量抽检160批次。

(3)坚持执法从严,在监管体制完善中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我局加大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违法、特种设备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2024年,全局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0余件,罚没金额997万余元。其中价格案件15起,产品质量案件8起,广告案件2起,传销案件5起,食品安全案件30起,无证无照案件6起,不正当竞争案件1起,药品案件8起,未年报案件4起。

共发生行政复议32起,均维持原决定;发生行政诉讼3起,1起再审申请被驳回,1起原告撤诉,还有1起暂未开庭;继续实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落实案件双向移送机制,接受县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6起,均已查清并回复;向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起。

消费维权工作效能逐步提升。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创新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开展“3·15”系列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12315平台共接到投诉举报2237件,其中投诉2012件、举报 225件,已办结2237件,按时按规定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60%,投诉举报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5万元,无超期案件。

(4)坚持党建引领,在忠诚履职履责中淬炼市场监管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狠抓党建工作。坚持做到定期议党建,建立领导班子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明确责任定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加强支部党建阵地建设,将相关制度一律上墙,规范了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同时做到严格程序积极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

突出思想贯彻,狠抓理论武装。全年来党组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6次,各联点领导班子深入支部上党课1次。通过主题党日、微宣讲等活动形式贯彻落实,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根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现仍存在部分业务股室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准,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的问题。

2.节约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年支出与预算有较大出入,决算数远大于预算数,未能严格控制支出。

3.部分项目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较低,相关股室报账不及时,导致工作完成情况达到预期但资金执行率全年执行率未达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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