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乡镇动态>详细内容

马鬃岭镇:送达《家庭教育令》,驶入“依法带娃”正轨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14 11:37 【字体:

近日,桃源县马鬃岭镇庄某收到一份《家庭教育令》,这也是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审理庄某、龙某离婚纠纷案件后发出的常德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法院经审理查明,庄某系小龙的父亲,与前妻龙某离婚后,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履行之前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每月需给付的抚养费,且从未去探望过小龙,关注儿子的心理及情感需求。法院向庄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义务履行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实家庭教育。对此,县、镇两级妇联表示高度重视,将密切关注庄某日后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小龙的生活状况,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据悉,马鬃岭镇妇联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益保障工作,今后将与法院、司法等多个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地为家庭教育提供帮助和指导,引导监护人营造和谐融洽的家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