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庵铺镇:持续发力 严厉打击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喂,是茶庵铺镇政府吗?你们快来,太平铺社区这里有人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4月11日上午8点39分,茶庵铺镇执法大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
现场查处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经现场调查,居民熊某某所经营的超市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第11条第1款规定,有关部门现场对其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此次查处共收缴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27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查封扣押,搬离至烟花打非治违点储存,进行下一步处理。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志愿者们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无小事,从严才能护平安。茶庵铺镇将持续开展此类打击活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前往具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门店进行购买,并注意检查外包装上的市场准入防伪标识,切勿购买劣质烟花爆竹,务必遵守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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