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鬃岭镇开展《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引导和规范基层干部群众文明行为,推动《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6月10日,马鬃岭镇组织集体学习《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公共环境、交通秩序等方面内容,大家结合实际工作生活,对照《条例》中的各项文明行为要求,谈体会、找差距,明确改进目标和努力方向。
马鬃岭镇党委书记黄华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学习《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当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要树立文明观念。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三是要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习惯,使践行文明行为常态化,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养。
学习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认真践行《条例》精神,主动做文明行为的遵守者、文明餐桌的参与者、文明道德的践行者、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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