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青林回维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 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群众人身安全。12月15日,桃源县青林回维乡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在工作开展中,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下发了禁售告知书并签字存档,通过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门店对存储、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为禁燃禁放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下一步,桃源县青林回维乡将进一步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确保“禁燃禁放禁售”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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