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望溪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公益劳动
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促其顺利融入社会,1月8日夷望溪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夷望溪镇全体13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本次劳动。
本次公益劳动结合文明创建行动,在活动开始前社区服刑人员统一穿上文明志愿者的服装,从夷望溪镇人民政府大院出发,分组清理沿路的垃圾并劝导交通,绕集镇一圈共5.2公里。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应当参加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本次活动不仅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同时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了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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