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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港镇村民在微信群捏造事实辱骂村干部被依法拘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1 16:24 【字体:

2019年10月23日,桃源县理公港镇村民余某某因个人对本村事务不满,在200余人的平安网格微信群内,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无理谩骂和人身攻击,言语不堪入耳。事后本村村民张某好言相劝,余某富却拒不道歉。余某的此行为严重损害了该村干部名誉,同时也给该村带来了一定负面舆情和消极影响。

10月29日民警将余某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余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事后民警对余某进行了法制教育,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甘愿接受处罚。

目前,余某富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进行处罚,被治安拘留五日。

温馨提示:乡镇、村居平安网格微信群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联结纽带,大众信息交流的公共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公然泄愤的工具,网民发表言论也应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因此,提醒广大网民发表言论、表达诉求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微信群肆意谩骂、侮辱他人的网民,政府将协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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