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5日至6月17日,对桃源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201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部分专项资金及部分账套收支情况延伸审计至2019年2月。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县交通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下辖县质安所、县运管处、县海事处三个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并受托管理县交建投公司。此外,作为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县交通局对全县交通建设资金实施具体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2018年末,全局核定编制265个,至2018年底实际在编247人。全局2018年末共有离退休114人。核定公务车辆编制2台,2018年末实用公务车辆4台,其中租用小车2台;行政执法车辆共14台;公务船艇5艘。
2018年县交通局收入总额21755.22万元,支出23061.81万元,当年收支差额-1306.59万元。
二、 审计评价
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稳定投入,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县交通局机关年度内收支平衡,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较为规范;部门预算较为完整,经费保障基本到位,但个别项目预算不准确,与实际执行有较大差异。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局机关挪用交通建设专项资金731.87万元
2018年,县交通局以陬市千吨级码头、盘双路、木桃路、城区公务码头等项目工作经费的名目向县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专账收取资金731.87万元,并将上述资金列为其他收入,用以弥补对二级单位补助支出和机关基本支出不足。
(二)无计划拨付交通建设资金662.5万元
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县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小型项目中,用交通建设县级配套资金无计划向乡镇拨付交通建设资金662.5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县交通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