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林业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0 10:30 来源:桃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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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林业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要求,2019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截止2019年底,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的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展开。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文法规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公文管理全过程,文件形成之初,即明确公开属性。

3、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积极反映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4、加强互动,增强公开效果。一是认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把“两会”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的内容。

5、用好载体,拓宽公开形式。我局除平时注意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林业工作信息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让社会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集中组织宣传活动。2月2日,我局联合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举办主题为“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宣传活动,3 月2日,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主题活动宣传,3月12日,组织了植树节植树活动,4月9日,开展了以“关注候鸟迁徙、维护生命共同体”为主题,开展“识鸟、观鸟、护鸟、”系列环境保护的活动。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提升了市民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度。

6、全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县政务网和林业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同时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共计发布公开信息1683条,在县政务网发布公开信息1436条,在林业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229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18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全年共发布各类网站信息1683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公开我局权责事项147条,其中依申请类事项81条,依职权类事项66条。

(2) 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的要求,通过信用常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办件信息1289条。

(3)通过县政务网公开。全年共在县政务网发工作动态信息229条。

(3)通过报纸、网站、等途径公开。积极与中国绿色时报、常德日报、桃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对我局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沅水流域综合治理等林业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宣传报道。

(4)为提升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营造野生动植物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3月2日,在第五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到来的前一天,我局联合湖南乌云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桃源万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在县文体中心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全面;二是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还不够;三是按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分和局门户网站之间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达到资源合理共享。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股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领导,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

 

附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2

446

39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15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4

3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5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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