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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0801

2023-08-07 17:14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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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6月5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民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桂皮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5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桃源县民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桂皮,销售日期2023年6月5日,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BJ23430725601934869),(检验报告编号:AFSQD060262018C)载明上述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3年7月6日到桃源县民丰食品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桃源县民丰食品经营部于2023年6月5日购进桂皮10斤,销售价格为18元/斤,购进价格12元/斤,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60元。经过调查取证,桃源县民丰食品经营部采购的该批次桂皮,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及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人民币5940元,前述两项共计罚没款6000元,上缴国库。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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