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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2023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2024-01-23 10:23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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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桃源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持证执法人员1685名,执法记录仪640台,执法车136辆。2023年全年行政处罚案件216071件(含简易程序),行政许可49574件,行政强制1562件,行政征收114件,行政确认74762件,行政给付59150件,行政检查14752(其中涉企4366件),轻微不罚720件,首违不罚13537件。

二、主要做法

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省人民政府2023年9月对《桃源县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进行了批复,同意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我县其他乡镇(街道)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推动了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湘政办发〔2019〕55号)中下放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8类116项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19〕55号)中赋权的事项52项,及乡镇(街道)请求增加的赋权事项目录13项,共计181项,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方式下放至乡镇(街道),解决了乡镇(街道)“无权执法”的问题。乡镇(街道)全年办案1410件,罚没收入334万。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交警大队、市生环局桃源分局等18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78份。对每一份案卷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依据适用、实施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逐一进行现场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执法行为及案卷制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2023年11月至12月,对各乡镇(街道)及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11家县直及驻桃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各执法部门在政府网站、单位公开栏等载体公布了本单位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等信息,切实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同时,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严格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设备640台,并熟练运用于日常执法。各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基本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事后主动向社会公布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设立了法制审核机构。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制订了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规定了法制审核的流程及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行政执法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部门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

4.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2023年12月县司法局组织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从事或者拟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常德市委党校、常德市司法局、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桃源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湖南凌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培训班学员授课,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利用、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将所学应用到行政执法实践中,实现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全县基层依法行政和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一是乡镇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因乡镇工作量大,工作点多面广,站所办之间人员流动性大,在执法水平上乡镇执法队伍与县直部门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乡镇对各领域执法开展不平衡。对安全生产、拆违控违、城市管理等领域执法开展较好,对少数领域的执法未能有效开展;在跨区域、跨系统执法事项上,乡镇执法协调力度不强。三是部门指导力度有欠缺。少部分执法单位对乡镇赋权后未及时跟上培训,到执法现场进行指导不够,作出执法决定不够及时。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仍存在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公示不全面、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到位,档案装订不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未经过法制审核等问题。

3.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我县对行政执法监督采取进行执法案件评查结果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的方式,未充分利用制作监督建议书、监督意见书等措施纠正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导致有关领域日常监督效果不明显。

四、下步工作打算

1.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组织开展分类分层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础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要参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2.持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活动。

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切实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桃源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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