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5 10: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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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 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6777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桃源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紧盯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力“补短板、强基础、优渠道、提质效”,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23年总局、省局、市局税收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税费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全年在国家、省、市等媒体上刊发各类宣传稿件及素材共计84篇次;办理行政许可806条,行政处罚1995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桃源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规范格式和内容,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桃源县税务局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内部协同合作,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防范失泄密事件风险,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桃源县税务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媒体等平台渠道,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做好工作动态等内容的更新,认真做好税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众对权限税务工作的全方位高效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桃源县税务局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按照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与细则,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监督管理,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促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总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年度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较少;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积极开展培训。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落实好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与系统内兄弟单位、县域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选好载体,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工作动态,及时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结合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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