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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桃源县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不当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8-02-27
信件索引号 201802270110405385
信件内容
2018年2月14日12点10分,当事人陈莉平驾车撞上行人张国安后驾车离开,交警出警后,迟迟没有处理结果,受害人张国安反复联系桃源县交警大队,直到2018年2月27日,桃源县交警才通知受害人到交警队,没有查宁肇事事实,就轻易下达了责任书。受害人强烈要求查清肇事事实。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桃源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8-03-02
办理结果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我办已阅,信中所述问题不在县长信箱受理范围。根据县长信箱来信办理规则,以下事项不属于“县长信箱”受理范围:属于各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事项;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事项;已经地方或者部门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事项;不属于我县各级政府职能职权范围的事项;反映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来信人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无效,无法核实和办理的信件;推销类信函、邀请函、给领导的私人信件等。特此说明。
    若你对交警执法行为有异议,建议向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反映,联系电话:0736-6506388。
    感谢你对我办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