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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拆迁户购买县城新房是否享受政府补贴的问题
来信人 朗** 来信日期 2020-09-03
信件索引号 202000412
信件内容
两年前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支持棚改工作,位于桃纺片区的房屋被征迁。当时拆迁后在县城内重新购置新房政府有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补贴,有效期三年。两年前,县城房源不充足导致当时没有合适的新房选择,现在县城新房房源较充足,准备购置新房,是否还有该购房补贴。如果拆迁后,名下无房再次购买新房,政府在哪些方面有些优惠政策。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长热线 回复日期 2020-09-09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拆迁户购买县城新房是否享受政府补贴的回复:2019年7月2日,桃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次已明确指出,关于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购房奖励政策调整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取消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关于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奖励政策。本次会议前,县政府已发布征收公告和出台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的原有项目,原有购房奖励政策延续到2019年9月30日;尚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要依法依规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快签约进度,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征拆工作。本次会议后,新实施的征拆项目,取消购房奖励政策”。

 二、关于拆迁后,名下无房再次购买新房,政府在哪些方面有优惠政策的回复:2016年4月,桃政发[2016]3号《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里面已就各项政策措施和补偿标准予以了明示,其政策措施和补偿标准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浏览或下载(公示公告栏查找)。


桃源县征收办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