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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机构

来源: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2 15:27 【字体: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杨  勇

职  责:①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②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③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田整治等农田建设服务;④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⑤负责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⑥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能源等工作;⑦负责产业发展工作;⑧负责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⑨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⑩负责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病虫害防治;⑪负责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工作;⑫负责做好林业资源的监督管理,林权纠纷处理;⑬负责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及应急处置、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⑭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塘坝综合治理、沟渠整治、防汛抗早、堤防管理、农村安全饮水、禁捕退捕、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监督以及水早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⑮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涉水事务的监督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⑯负责移民工作;⑰负责供销工作;⑱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敖  刚

职  责:①负责民政、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慈善、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②负责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③负责文化宣传和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④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⑥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⑦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预案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⑧负责消防工作;⑨负责交通、道路建设与养护、海事、水上交通等工作;⑩负责报告、统计镇域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后处置工作;⑪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事务工作;⑫宣传和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⑬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本镇的违法生育;⑮负责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⑯负责镇域范围内经济、社会、科技等统计工作;⑰负责教育工作;⑱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主  任:凌丽芬

职  责:①负责办理镇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②负责执行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协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指南编制;③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的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等业务工作;④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受理和处理服务投诉;⑤负责运行维护“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政务下沉的相关任务;⑥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  长:罗志刚

职  责:①负责做好镇域范围内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②负责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③负责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吴双文

职  责:①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办考评镇域范围内市场监管、市政公用事业、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环保、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海事、农业、林业、水政、渔政、文化等联合执法工作;②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镇域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控违拆违、棚改等工作;③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产、人防等工作;④负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⑤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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